为切实稳妥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我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原则,招生过程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选拔方式
我院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博士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考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考核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检查组。
四、综合考核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方式
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2025年我院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综合考核于3月31日前完成,根据计划执行情况,组织第二批次的报名与考核,第二批次综合考核于6月8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学院确定后向考生公布。
五、综合考核名单
(一)资格初审
按照《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本细则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二)资格复查
在综合考核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如下:
1. 考生是否符合《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和本细则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若报考专项计划,其个人信息是否与相应的报考资格审批情况对应。
3. 考生在综合考核前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资格复查应在综合考核至少1天前完成,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实施
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专业基础×40% +专业综合×40% +外语水平×20%。
(1) 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考核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内容为外语应用水平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等。笔试时长60分钟。
(2)专业基础
专业基础考核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内容:数值计算方法。笔试时长60分钟。
(3)专业综合
专业综合考核形式为:以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的答辩方式为主。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术能力、口语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过程由学院考核专家组组织。在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潜质,并给出书面集体评议结果。对每个考核小组考核过程、考生作答情况、考官评分情况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全程可追溯。录音录像资料、考官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录取办法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7日。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1. 未经综合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2.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外语水平任一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5.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考核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核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考核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考核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二)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九、监督机制
学院建立招生录取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发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信息、公布录取结果。坚持集体决策制度,考核过程规则及结果评议,均由专家组集体决策。。
监督举报电话:022- 60601979,办公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滨海校区西院12号楼305-2。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zsgz/)或登录学院网站(http://jxxy.tust.edu.cn/)了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联系邮箱:tustjx@163.com
联系电话:022-60600720
联系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9号 天津科技大学12号楼304室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机械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