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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切实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天津市和天津科技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四)复试工作应坚持科学选拔,充分发挥复试在考生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察中的重要作用。

(五)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六)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七)要做好兜底支持保障。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加强参加复试考生情况的精准摸排,尤其加强对贫苦地区、自身条件极为困难等特殊群体考生的一对一的服务。

(八)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科目命题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学院党委委员、学位委员会委员、研究生秘书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坚持集体议事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行为,会议纪要等材料须存档保存。

复试科目命题小组负责复试专业科目、英语测试科目的命制工作。

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负责本学科的复试组织工作(含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数学加试)。

三、复试整体时间安排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两批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5月16日上午9:00,考生需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5月2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按照调剂程序分时间段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将在学院网站和招生工作群提前向考生公布。

有关一志愿复试和调剂复试的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四、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面试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网络远程面试系统。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严防复试舞弊。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如因容量问题无法登陆或者个别考生无法登陆,采取钉钉会议作为备选网络;如遇网络、电源中断等特殊情形,采用电话录音形式作为备用。

同等学力加试和数学加试采用钉钉软件进行。

五、专业分数线

我院各专业考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进入复试专业分数线均按照国家分数线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总分不低于210分。

六、复试人数及比例

2020年机械工程学院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149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人(机械类专业硕士,计划单列)。其中,机械工程学术硕士(080200)37人;机械类专业硕士(085500)82人,能源动力类专业硕士(085800)30人(动力工程方向)。机械类专业硕士01机械工程方向拟招生47人,02车辆工程方向拟招生15人,03工业设计工程方向拟招生15人,00不区分专业方向非全日制专业硕士5人。各招生方向的具体人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内部调整。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的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规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120%执行。

七、复试流程及考核内容

研究生复试包括资格审查、专业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三个环节,总分300分。其中,具体安排详见我院官网《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内容。

1.资格审查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严格考生资格审查的要求,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本次远程复试,积极运用系统提供的“人脸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

2.专业素质与能力(总分200分)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100分)、专业综合知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机械工程专业基础课程的内容。专业综合知识主要考核复试大纲中各专业的有关课程内容。

3.综合素质(总分50分)

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和忠诚度、科研能力和潜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素质进行考核。

4.外语水平测试(总分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包括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

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八、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 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权重占30%。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调剂考生需进行数学加试的,数学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成绩未达到学院公布的数学加试合格分数的,不予录取。

九、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初试科目包含数学的专业,须加试数学,加试数学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8)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9)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调整招生计划时将通过学院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10)我院不接受一志愿外国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的考生调剂。

(11)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向专业学位专业调剂,不接受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考生向学术学位专业调剂。

(12)报考调剂我院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工科背景专业知识。

2.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标准,调剂考生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3.我院各专业调剂缺额信息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如在学院规定发布缺额的时间内申请调剂的生源仍不足,学院将视情况继续发布缺额信息,调剂复试时间将在官网公布。

十、疫情防控措施

1.学院要针对研究生复试安排专门的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确保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物资供应。

2、各复试小组成员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要求,随时向学院报告个人身体情况,存在发烧、咳嗽等症状的禁止参加复试工作。

3、复试前后助理要对复试场所进行开窗通风至少20分钟。同时,做好办公用品、设备、文件的消杀,在物品传递前后要洗手。

4、复试过程中,小组成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如小组成员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要按照《远程网络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中止复试,并立即联系学校疫情防控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治疗、隔离并做好环境消杀,重新安排复试小组成员完成考生复试。

十一、其他说明

1.学院根据复试需要,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2.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0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6.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派遣至定向单位就业。

7.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院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 如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9.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QQ群:977244942(1群) 916170082 (2群)(主要沟通渠道)

电话:022-60600720

本细则解释权归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二〇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