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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天津市和天津科技大学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复试人数及比例

2019年机械工程学院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119名,其中机械工程学硕(08020030人,化工过程机械(0807067人,机械工程专硕(08520133人,动力工程(08520612人,工业工程(0852365人,工业设计工程(08523713人,车辆工程(08523413人,非全日制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1人,其中含保研3及与中德应用技术大学联合培养学生3人(专业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院的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规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的120%执行

三、调剂基本条件及实施原则

1.调剂基本条件

拟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条件,被调剂考生调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应与调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初试科目中未考数学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初试科目包含数学的专业,须加试数学,加试数学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报考调剂我院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工科背景。

2.调剂原则

调剂复试考生须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标准,调剂考生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办理复试。

四、复试流程及考核内容

    研究生复试包括资格审查、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笔试几个环节具体安排详见我院官网《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通知内容。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主要包括对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考察。由学院组织专家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考核。

3.外语水平测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包括公共外语与专业外语。

4.专业综合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测试范围及考核重点已在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网站公布。

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结构及掌握水平、外语水平、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潜力、综合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情况等一般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内,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1. 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总分为500分。

2.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权重占40%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总成绩÷3)×40%

   六、 录取原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考生;

2.学术型专业优先考虑英语六级通过的考生;

3.优先录取有学士学位的考生。

4.优先考虑本科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其他说明

1. 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2. 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如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4.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2-60600724    

本细则解释权归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机械工程学院

                                                               二〇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