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校部分学科专业(全日制)接收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时间进度安排,接收工作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24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目的明确,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须是具有推免资格的全国各高等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3. 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创新能力。
5. 须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包括天津科技大学本校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100%获得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并可100%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其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可以获得8000元的一等学业奖学金,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等级的,可以获得4000元的二等学业奖学金;此外,还可以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
2. 对于报考我校机械工程(080200)、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海洋科学(070700)一级学科(不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学生,如被我校录取,入学后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奖励。
三、工作流程
1. 申报者(含本校和外校)必须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后(2020年10月8日开通注册、缴费功能,10月12日开通报考功能,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推免服务系统”公告)注册、缴费并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 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 申报者(含本校和外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复试须提供材料:
(1)填写完整的《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1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已通过我校硕士推免报名系统提交申请信息的申请者可登录硕士推免报名系统后点击打印按钮下载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本校申报者成绩单盖学院章。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加盖公章的原件)以及其他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原件备查。
(4)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并由学院存档备查。
4. 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复试专家组。最终由领导小组根据复试成绩确定学院拟接收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5.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发送拟录取通知。
6. 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要求
1.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在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
2. 复试主要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倾向,包括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满分100分。复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下面试或远程网络复试进行,复试所有过程须全程录像及记录。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所有复试在10月24日前完成。
3. 凡通过复试的申报者,由研究生院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收拟录取通知后,学院对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另附我校可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
五、录取
1. 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统考,入学后统一体检,如发现所提供信息中有任何虚假或违反国家招生政策的情况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 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随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
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1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1届本科毕业推免生专业一览表
机械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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