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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相关要求和《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复试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各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考务工作组 学院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副院长任组长,配备工作人员若干,负责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保密安全管理,全面做好考生的管理服务工作。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同时整理归档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试题、考生答卷、评分记录、面试记录等书面材料,形成考生复试档案,整理复试视频影像资料,妥善封存保管,确保复试流程可回溯。

2.复试专家组 根据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每个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人。另配备秘书1-2人,负责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记录复试情况等。复试专家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专家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复试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技术保障组 做好复试网络和系统的保障工作,调试复试所用硬件和软件,指导考生做好复试设备的准备和系统测试。

4.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 做好复试场地、办公用品、防疫消毒用品的保障工作,指导复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做好防疫工作,对复试场所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消毒。

5.监督检查组 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做好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天津市教委及天津科技大学复试录取工作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复试过程安全平稳。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选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与复试的面试导师、考生以及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疫情防控培训和线上系统使用培训。

(三)学院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以质量为核心,注重对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察等,确保复试内容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三、复试时间安排

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和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

(一)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1日。

(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开始,4月25日前结束。按照调剂程序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四、复试方式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采用教育部研招网网络远程面试的复试方式,应急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下载考生端。

五、复试保障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后勤保障小组复试工作人员配备必要充足的防疫物品,及时做好清洁消杀工作

2.复试工作中,考官和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所属单位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

3.复试场所应安排在空间较大、通风较好的教室或会议室进行。在每场复试开始前对场所必须进行通风。安排座位时应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二)做好复试培训工作

加大对所有考试参与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复试小组成员对招生工作流程和技术手段、设备的熟悉度。

(三)与考生积极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联系、qq群联系、家长联系等多种渠道和途径,第一时间建立同所有考生的联系,及时了解考生状态,并转发学校有关招生通知等,确保所有考生应知尽知。

(四)做好复试准备。各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物品、资料和人员准备工作。

(五)应急预案。考试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复试专家组及时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稳妥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六、复试

(一)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200分、综合素质50分、外语水平50分,总分300分。

1.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机械工程专业(机械工程学硕和机械类专硕)、能源动力专业(能源动力类专硕)基础课程的内容。专业综合知识主要考核《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参考大纲》中各专业的有关课程内容。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情况等;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2.综合素质:主要包括面试时考生综合能力的表现。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和忠诚度、科研能力和潜力、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素质进行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水平:主要考察考生的听、说能力。

(二)同等学历加试:采用腾讯会议线上监考,考生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在视频监控下接收试题,手写完成作答后,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60分钟)完成答题并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监考官负责统计汇总考生笔试答卷后密封,学院安排专人评阅,登录成绩。

(三)学院工作人员对复试考核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纪委监察组对复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网络复试过程全程录屏。各面试专家小组成员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认真填写《天津科技大学复试考核记录表》,由专家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由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填写完整后报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复试成绩的权重及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计算方法具体如下(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外语水平成绩,满分为300分。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30%

八、学院预计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代码、名称

拟招生人数

080200

机械工程

01复杂机电系统的集成设计理论与共性技术

31

02装备的智能诊断与控制

03智能轻工机电装备设计与制造

04食品工程机械装备设计与制造

085500

机械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

3

01 机械工程

68

02 车辆工程

12

03 工业设计工程

15

085800

能源动力

00不区分研究方向(非全日制)

2

01 动力工程

20

复试比例:按照1:1.5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九、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专业科目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5. 报考调剂我院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要具有一定的工科背景专业知识。

6. 对调剂系统开放规定时间内报考我院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科目(085500 机械专硕下的工业设计方向根据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两门统考科目;080200机械工程学硕、085800能源动力专硕以及085500机械专硕其他方向,按照思想政治理论、数学、英语三门统考科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计划缺额和复试比例,确定各个批次复试名单。

7.报考我校学术学位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能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专业。

8. 其他调剂条件以学校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二)我学院部分专业接受调剂,缺额信息将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向考生公布。有关调剂原则、政策及流程将在调剂系统开通前向考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机械工程学院网站。考生通过招生邮箱或电话(见后)进行调剂咨询。

(三)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院调剂复试时间安排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至4月25日,按照调剂程序分批次开展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各批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我院官网。

(四)学院及时在系统中公布专业缺额信息供考生填报公布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及我校调剂要求,由学院进行选拔并发送复试通知,拟调剂考生需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登陆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并完成调剂程序者方可参加复试。过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调剂复试机会,不再单独办理复试。

十、复试资格审查

(一)各批次复试前,考生应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

7. 其他材料

(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打印纸质版,手写签名);

(2)政审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3)外语水平证明、发表论文、专利、各项获奖证书等。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并同意复试后,于复试学院规定提交材料时间之前按照要求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同时,通过远程网络复试系统缴纳复试费:90元/人。

(二) 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3.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入学报到时复核相关证件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不予录取和取消录取资格的情况

(一)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三)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未经我单位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其他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予录取的情况。

十二、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生,有剩余名额的接收调剂。一志愿和调剂分别按综合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情形下,比较复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如复试成绩总分相同,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择优录取。

(二)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依照程序进行咨询及申诉。
十三、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禁止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严肃处理。

(二)复试工作人员纪律及要求

学院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对不称职的人员及时调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申请调剂本学院研究生的导师和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复试专家组成员应自觉服从天津科技大学学校、学院的统一安排,接受管理、监督和检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律、复试规则和行为规范,不违纪、徇私舞弊。复试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与面试无关的活动,保证复试过程中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独立打分并按照要求提交成绩。复试过程不得录音、录像,不得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复试专家组成员原则上要到复试现场参加复试工作,因疫情防控原因确实无法到现场的,每场复试开始之前学院纪检部门要对其进行行为规范要求,并签订《复试专家组(线上)复试诚信承诺书》。

研招办将会同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试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十四、特别说明

(一)招生过程中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学院的招生专业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学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后,请调剂考生按要求登陆系统填写调剂申请。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后,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研招网发送拟录取通知,一志愿考生查看待录取情况后完成录取程序;调剂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反馈是否接收拟录取,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

考生一旦“确认拟录取”则视为同意被我校拟录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生院将经网站公示的待录取名单上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院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四)拟录取考生将接收教育部的录取检查,不符合教育部录取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新生,于2023年开学报到后由学校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办理。

(六)凡涉及到2023年硕士复试录取政策等相关内容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本年度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022-60600720

招生咨询邮箱:tjkjjxyjs@163.com

申诉监督电话:022-60601979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