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稳妥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原则,招生过程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选拔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选拔方式包括: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两种。
三、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博士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录取工作办法、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招生政策宣传、组织实施考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上报、招生信息公开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考核专家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含疫情防控)组、监督检查组。
四、综合考核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考核方式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现场考核方式进行。
(二)审核阶段
审核阶段包括师生互选、申请者提交材料、初审、综合考核。
1. 师生互选
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报名系统自主选择和申请导师后,应与申请导师取得联系,并说明自己攻读博士学位详细规划,导师应在全面深入了解申请者具备的基础知识、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基础上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选择。
学院根据当年招生名额和报考生源情况,根据《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人数分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可进行调剂。
2. 申请者提交材料(纸质版)
申请者按规定时间如实提交申请材料至学院,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见学院通知公告《机械工程学院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材料要求》。
学院根据我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政策要求,对申请者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申请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及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 初审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评估,注重学生的硕士学位论文、发表学术文章或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外语水平、参与研究实践情况以及获奖等方面,同时考虑申请者报考导师的意见,学院视情况对申请者所选导师进行调剂。
初审工作应在 4 月 28 日前结束。初审后,学院报送初审结果,研究生院对初审合格人员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学院向初审通过的申请者发放《初审合格证明》,告知初审未合格人员结果。
4. 综合审核
考生凭身份证及《初审合格证明》参加综合考核环节。
学院综合考核在 5 月14日进行,相关具体事宜另行提前通知考生。
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满分100分)。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满分100分)总成绩=专业基础×40% +专业综合×40% +外语水平×20%。
(1) 外语水平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通过英语水平笔试的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内容为外语应用水平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等。笔试时长60分钟。
(2)专业基础
专业基础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及实验或实践能力。基础考核内容覆盖范围:数值计算方法(必选),以及机器人动力学及控制、现代轻工装备技术、现代设计与制造、机械中的测量方法四选一。专业基础采用笔试形式考核。笔试时长120分钟。
(3)专业综合
专业综合主要考核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学术能力、口语能力及综合素质。专业综合考核方式:以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的答辩方式为主。面试考核过程由学院考核专家组组织。在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考察学生的学术创新潜质,并给出书面集体评议结果。
(三)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当年招生总计划、每位导师招生计划及申请者综合考核结果,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最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一)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二)申请者须事先对自己的申请资格进行确认,报名及初审费一旦缴纳成功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规定日期内未进行网上报名、未缴纳费用,作为自动放弃报考处理。
(三)申请者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审核或录取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四)如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生当年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五)申请者一旦被我校录取,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监督机制
学院建立招生录取过程监督保障机制,保证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发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信息、公布录取结果。坚持集体决策制度,考核过程规则及结果评议,均由专家组集体决策。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人员均需签订《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责任书》。
监督举报电话:022- 60601979,办公地点: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12号楼214。
七、联系方式
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zsgz/)或登录学院网站(http://jxxy.tust.edu.cn/)了解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等相关介绍。
联系邮箱:tustjx@163.com
联系电话:022-60600720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12号楼306室
附件:天津科技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机械工程学院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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