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学校首页

图片新闻

more

名师名教

张峻霞
张峻霞
张付英
张付英
平学成
平学成
李建宇
李建宇
吴中华
吴中华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泰达-大陆汽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机械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机械工程学院《“泰达-大陆汽车”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表彰奖励优秀学生,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现将“泰达-大陆汽车”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机械工程学院“泰达-大陆汽车”奖学金每年奖励金额为10000元,奖励人数为10人,奖励标准为1000/人。

二、评选范围、条件

(一)评选范围:天津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16级新生)。

(二)“泰达-大陆汽车”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 品行优良,在校期间从未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及各类处分;

2. 2015-2016学年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

3.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有学生会、社团工作或实践经历的学生优先考虑;

4. 对汽车行业兴趣浓厚,对大陆集团有所了解的学生优先考虑;

5. 所有获奖学生必须在获奖后到大陆汽车公司进行实习,具体实习时间与内容以大陆汽车公司公布为准。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请(117日—119日)

请参评学生于119日(周三)16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至辅导员处,包括《机械工程学院“泰达-大陆汽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粘贴一寸照片)、800字以上的申报材料(另附A4纸),电子版发到辅导员老师邮箱。

2. 学院提名(1110-1111日)

根据“泰-大陆汽车”奖学金评选办法,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提名推荐,确定推荐名单。

3. 学院、企业评审(1112日—1114日)

学院评审委员会和企业对所报材料进行评审,拟定获奖名单。

4.公示(1115日—1118日)

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制奖学金发放表,经学校学生处、财务处审核,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机械工程学院

2016117